
发改委日前公布,经查实,部分洋超市存在“虚构原价”、“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”等“价签戏法”行为。目前,有超市接到了50万元的罚单。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姚文华表示,“不少超市都曾经用这些方法对顾客进行长期欺诈,可以说是行业潜规则。”
“先提价再打折”、“低价标签高价结算”等价格欺诈行为,出现在被称为“业内标杆”的国际连锁超市巨头身上,让人吃惊不小,这要放在国外绝对是商业大丑闻,是足以让消费者将其告至破产的“自杀行为”。
难道他们不想混了,敢这样自砸招牌?
业内人士姚文华的话,倒说明了违规者的“底气”何在:价格欺诈其实是普遍现象,已经成为“潜规则”,谁不“潜”那就是憨,生意就没法做。
近年来,消费领域的“潜规则”屡屡被曝光,吃饭不能自带酒水、使用消毒碗筷、毛巾要另外付费、网购收件时不签单不准查件、索要发票就遇到“刚好用完了”……在更大范围内,娱乐圈、官场、职场甚至校园里传出的“潜规则”还少吗?以致有媒体总结“三百六十行,行行潜规则。”
破解“潜规则”密码,似乎总能看到“权力”二字。或是权力寻租,或是监管缺位,当“闯红灯”与可能获得的收益不成比例时,自然就有人不愿等“绿灯”亮起。
野蛮生长的“潜规则”,是否会因50万元的罚款而遏制住?笔者并无信心。这笔罚款数额对于这些超市大鳄而言,可谓“九牛一毛”。而这一处罚更像指明了一种违规成本:只要付得起50万元,监管部门能奈你几何?这貌似又一个新的“潜规则”。
毫无疑问,“潜规则”伤害的是社会的公平,加剧了人对环境的不信任感。一件通过正常流程正常排队就能解决的事,却总有人认为,要托关系要插队才行,必要的时候还应该花点“小钱”。部分人因“潜规则”获益的代价,是整个社会为之买单。要破除诸如“价签戏法”之类的“潜规则”,在要求监管部门“给力”、法律“补漏”与商家“自律”之余,更需要每个人不再沉默,对“潜规则”说不。